全球视点!伊春市检察机关以办案为中心 以机制为保障为地方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时间:2023-05-15 11:02:40       来源:中新网黑龙江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5月15日电(刘璐)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始终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全面履行捕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犯企业经营者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犯罪,以及企业内部人员犯罪。


【资料图】

一、坚持依法惩治犯罪,强势“护商”

进一步修订了《伊春市人民检察院涉企刑事案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对办理涉企业刑事案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要求涉企业刑事案件上提一级备案审查,实现了基层院与市院、刑事检察部门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部门之间工作的有效衔接。建立《伊春市检察机关涉企经济犯罪案件台账》,安排专人负责逐案跟踪监督,保证涉企案件办案质效。

二、坚持办案模式理念更新,倾心“暖商”

在办理涉企刑事案件中,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研究修订了《伊春市人民检察院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办法》,对疑难、复杂的涉企案件主动积极作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将办案关口前移,在介入阶段就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全年度共提前介入9件,提出介入意见30余条,全部被公安采纳。同时开展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重点审查涉案人员的“社会危险性”,做到“每案必查”,确保每个羁押环节准确适用、及时变更强制措施。2022年,全市共依法办理逮捕涉企经济犯罪案件8件13人,起诉12件24人,共开展涉企羁押必要性审查37人(次),审查后变更羁押措施1人(次)。最大限度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让企业感受到了检察温情。

三、坚持强化诉讼监督,全力“稳商”

为纠正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保障企业合法权益,2022年5月以来,开展了涉企经济犯罪案件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司法实践中“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为监督重点,及时纠正“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乱立案”问题,实现涉企案件监督常态化。同步对公安机关近3年来办理的涉企案件全面进行梳理排查,与公安机关合力攻坚,开展“挂案”专项清理工作,通过建立《涉企经济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在侦案件台账》,全面排查、梳理监督线索,动态掌握全市涉企案件情况,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分类施策、妥善处理,对于立而不侦、久侦不决,继续侦查不能的,不再“疑罪从挂”,监督依法撤销或终止侦查;对于具备进一步侦查的,督促加快侦查进度,尽快侦结;对于符合条件督促的尽快进入诉讼程序。2022年全年,未出现新的涉企“挂案”。

四、稳步推进涉企合规改革,精准“助商”

为进一步落实平等保护原则,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探索,稳慎推进涉企合规改革工作。2022年4月,全省推开企业合规改革以来,市院成立了“伊春市人民检察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统筹推进全市涉企合规工作有序开展。5月下旬,整理了《企业合规相关规定汇编》,与工商联等9部门会签《伊春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伊春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6月中旬,召集第一次联席会议,成立伊春市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7月底,建立了伊春市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通过涉案企业合规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涉案企业合规办理质效。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已启动涉企业合规案件8件,开展听证7件,通过合规考察7件,正在考察中1件。指导铁力市院办理的T公司、于某某虚开发票案被评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典型案例》。通过企业合规与认罪认罚从宽适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工作相结合,探索行业治理与行政机关“合规互认”,助力各类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让涉案企业能够“活下来”“留得住”“经营的好”。

五、强化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专项“促商”

加强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成立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综合知识产权办案组,履行检察职责,促进服务保障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根据伊春地区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伊春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规定》,确定伊美区人民检察院集中管辖伊春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开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行动,制定《伊春市检察机关开展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打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为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等6家单位会签《关于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培育工作,指导伊美区院办理的韩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被评为2022年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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